買地的文書作業接近尾聲後,就打算先搬過去。在網拍找了幾家,就先聯絡一家來估價,老闆估計全部一台15噸的車可載的完,費用是一萬五,又找第二家,老闆估計要一台15噸一台10噸半才載的完,全部是一萬八。我的東西有一半是種在頂樓的植物,我想自己先用機車載一些過去,也許可以用較少的費用搬完,載了一些後,準備搬家了,又找三家來估,這三家估的更高,最高要二台15噸的車才載的完,全部是三萬,於是我找第一家來簽約,簽約前告知別家都說一台15噸載不完,請他再好好計算一下,他又全部看了一次,確定可以載完,於是就和他簽約。
搬家當天從近九點搬到快十二點才全部將樓上的都吊下來,但車子只載了一半的東西就滿了,於是老闆說我先跟車子過去,他下午會再來載完剩下的。於是我跟車子先過去,而老闆在晚上八點半才到,開了一台3.5噸的車,只載了剩下的一半,還有頂樓的植物還在家裡沒上車,老闆表示一萬五就只能載到這裡,若要搬完還需3.5噸一車次,只收3000即可,我不想與他爭辯,付清錢後表示剩下的我另外找別的公司來搬,不會叫他的車。
後來我愈想愈不對,簽約前我一再提醒老闆,別家來估都說15噸是搬不完的,而老闆堅持可以,契約上也寫的很清楚,是全部一萬五不是叫一台15噸的車費用一萬五,於是我打電話給老闆,告訴他請他二天內搬完載來,不然我會告他,一開始他還是狡辯,我就掛了電話,後來他又打來說明天會來搬完,隔天來時一直道歉說接電話時人正在忙,頭腦不清楚,請我多多包涵等等。
這個老闆姓邱,高雄找搬家的要小心,不過只要有簽契約,簽時談清楚也寫清楚,就不用怕他。而這個老闆利用兩方,一是他叫的其他家業者,幫他把樓上全部的東西吊下來,車子也多載了很多東西,加載至後面的升降梯,而費用仍只一萬一。另一是他想用言語來多賺錢,編說我們簽的是叫一台15噸的車一萬五,還好契約有寫明,而這個老闆也是膽子很小,所以反而白忙一場沒多賺錢。
一輛15噸一萬五,一輛15噸加一輛10噸半一萬八,那當然是選後者呀,如果到時候只有一輛15噸,那就減價不止3千啦,應該算一萬二。不過,格主自己心裡有譜,知道一輛15噸塞不下,等於是有準備咬緊第一家的承諾。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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