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7

清官殺人


今天的新聞提到洪案的被告六人全喊冤,其一認為他不認識被害人,並無殺人動機。洪案律師針對此點回應說,因為無動機而殺了人,是公權力殺人,比蓄意殺人更可怕。
在古代,一般人把官員分成清官和貪官,人民歡迎清官反對貪官,認為清官清廉,可以為人民謀福利。而現在的台灣最偉大的總統,力拚清廉形象,卻無法帶給人民幸福,甚至自己的下屬不斷爆出貪污的官司。
清官殺人的可怕,在於人民的無知,以為道德可以解決人的問題,以為操守可以代表行政能力,因此無能的官員,無法做出令人民幸福的事,甚至政策造成官逼民反,造成人民無辜被剝奪私有財產,更甚損害人民的基本權力,最糟的是造成人民的死亡。
無知與無能,是所有人必需在一生中用盡全身力氣也要努力克服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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