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6

好修行法的判定方法

「2012大覺醒」的部落格主說到佛陀為第六密度空間之高靈,而聖經操弄之耶穌有當代兩位聖者,出生耶路撒冷之耶穌為第五密度之高靈,出生土耳其之聖者為第九密度之高靈。
佛教說的空間有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在其格主把它分成第一密度至第十密度為欲界,第十一至第十八為色界,至第二十六為無色界。本來我對這樣的說明覺得是胡扯,不過最近想想恐怕真是如此。
何以故?佛陀在達到非想非非想定時,不就已到達第十九密度以上的境界,其後更到達前無古人的滅盡定,卻認為禪定無法解脫,另循他法,最後了悟解脫,分享出來的不是禪定法,而是依四念處的十二緣起觀,其理何在?
最主要的,解不解脫,第一要件,在對「我」的執不執著,禪定再高,只要執著「我」,就如被鐵鍊鎖得死死的,是提昇不上去的。
因此,判定是不是如佛之法,只要看其法與「我」的關係就很容易知道是佛陀說的或是外道學說。佛陀對當時的批判,是反婆羅門教的,反階級意識的,而那些後來加入佛教思想的各種神論,完全背離佛陀本意,這些神論也是用來操作保護階級意識用的。
各種修行法,也可依此理認識。真正能解決執著「我」的法門,是真正修行法的第一要件。無此能力的法門,都只是氣功、仙通、神道等等無法解脫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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