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5

網拍檢舉記


最近網拍買東西,露天的商家有一家在拍賣頁寫運費是0元,貨到付款也是0元,在問與答提問是否真的0元,問了兩次都不答,倒是問產地有回答。後來在商品頁看到另有註明滿800元免運,不過就試看看吧,下標顯示自然運費是0元。隔天寫悄悄話問到底要不要出貨,商家電告滿800元才免運,不然要加80元運費。我提醒會申訴露天和公平交易委員會,商家不在意,於是提出申訴。
申訴內容:
1、商品頁寫運費0元,貨到付款0元,說明處又寫800元以上免運
2、在問與答提出詢問,問二次都不回答,另外問產品產地有回答,以為該賣家認為寫清楚了不用問,直接下標選貨到付款,下標頁顯示貨到付款0元。
3、下標三天未有動靜,發悄悄話詢問要寄貨嗎,該店小姐來電說若要買需付運費80元,我將上述過程詢問她,她請示上層後仍表示不付運費不寄貨。
4、查詢該店有的貨品有寫運費,有的運費0元,但說明處註明800免運。這做法很奇怪!

露天申訴處表明他們只是個平台,最多可以設定該標為棄標,若覺不足,請自行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就申訴吧,沒幾天來公文說該案應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沒幾天公平交易委員會來公文表示依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無具體內容、未具真實性名或住址之檢舉案件,得不予處理。因本案無確實事證證明該商家之不實交易,故裁定不理。
該法第30條之規定真是好用,大大節省了公務員編制和實際工作量,任何人坐上該位置,只要將收到的案件看一看,可以確定有不實交易處才罰,沒有者全部裁定不理,完全不用出門調查,非常輕鬆愉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