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者不是原理或原則,因此不做行為指導方針。
但有的人會覺得這兩者不是原理就是原則。我對「愛」的定義自我感的消融,「無我」是不執著有一本體可執為「我」,生命只是因緣和合的現象。是的,這兩者都只是現象。
有的人會說我的定義就可以視為原理或原則。原理,是普遍都會如此的情況,但我所定義的愛或無我,目前並未看到有人認同。原則,是約定成俗的規定,無人認同我的定義,自然也不是原理或原則。
有的人會說別人的定義或說法是原理或原則,實際詢問他人,恐怕有數十種說法或定義。
因此,這兩者不是原理或原則。那又怎樣?
不是原理或原則,自然不可能說無我者必如何,愛人者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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