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了解情況,每瓩建制成本15萬以上,以15萬計;每天就算冬天也有日照10小時,但有可能陰天或下雨,以每天有充足日照5小時計,每天可得5度;
每瓩政府補助5萬,實際成本10萬。
每年獲益1瓩*5(小時/天)*365*11(元-收購價)=20075(以2萬計)
2*20(年)-10(萬-成本)=30(萬)
30(萬-收益)/10(萬-成本)/20(年)=15%
每年15%的利潤,政府保證20年,20年後太陽能還是有可能繼續生電,這比定存、買債券、種經濟作物(每瓩佔地3坪)的收益都要好太多了。
真的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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