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木村秋則的某人翻譯文章,說木村反對雜交,並舉貓科動物雜交後代無生殖能力且易死亡來論證雜交的錯誤。
基本上我不反對雜交,因為人的問題只有人心的問題,任何事物並無本質上的善惡好壞對錯是非,一切都是人以本位主義依對自身的利害關係而定出這些自以為是的善惡好壞對錯是非觀。
另外木村的論證也很有問題,舉例本身就有問題,因為舉例本身不是通則只是特例,用特例來論證原理原則真是頭腦簡單。
那本人對雜交這件事又有何看法?任何事物都如水一般,可載舟亦可覆舟,端看人心的運用。因此大公司用雜交來控制農民,無知的農民也可以覺醒,自創新回種來
擺脫被控制的命運。雜交的作法很簡單,用兩種相近的純化品種雜交出商業用品種,任何人包括農民也可以如法泡製,這並不是很難的事,但卻是易於被擺爛的事。
另外一定會有人說大公司用專利來控制農民,這問題出在專利權上。P.R.Sarkar先生反對專利權這種東西,因為一切的智慧出於上帝之恩,某人因緣際會
下取得了這知識,要以此來謀大利,造成人心易於操弄。那麼否定專利權之後,又如何鼓勵創作而不是因此造成無人有意願創造發明?值得大家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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