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民主法治
今天看了韓片「辯護人.The Attorney」,劇情大致是說明在國安至上的情況下,有權者如何凌虐無辜之人,而執法者審判者如何力促其事。
南韓與台灣的處境差不多,都有一個極具敵意的對立國家,因此在早期的統治者,用所謂的民主法治給民眾洗腦。而台灣在少數人用生命衝撞體制,打破統治者營造的「楚門世界」,使得現在的台灣可以有較高的自由度,而一般自我保護強烈的民眾,在民主法治的洗腦下,不斷出現在才剛落幕的學運中,指摘其惡其違法亂紀之處。
民主從來就不曾出現在地球上,以眾民之意為依歸,但一種米養出百種人,如何可能在百種千種意見下還能順利運作國家機器?因此聰明人改良的代議政治,被歸為民主體制,但學運以實際行動來諷刺這種可笑的代議政治居然是民主體制!
衝撞體制必然是要違法亂紀的,在學運期間不少白吃學者專家說法治是不可違的,必需在守法的情況下尋求改革進步。革命的意思就是拿命來換理念,心中還死抱著法治,那只能當個順民,無法成為聖智士(SADVIPRA)。
二元價值觀是修行者必破的首要意識型態,道德、法律、戒律是真修行人的毒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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