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或說瞋,是人施行自我正義最大的推動力。
前幾天有人轉貼了一篇文章,用意是提醒人不可狗眼看人低,不可以身份地位來論斷人,但文章的立場是用對身份地位的瞎眼來說明。有人理解我在說什麼嗎?身份地位的高低是可笑而無聊的,而論述者同時站在這個立場(身份地位的高低是重要的)來說明它的可笑。
有些人理解什麼叫吃人的禮教,也有人無法理解,認為否定道德、倫理就是不道德沒倫理。當然這只是簡單腦子的二分法造成。大部分的衛道之士,不斷的提倡道德、倫理等等外在標準,同時他用思想和行為來否定道德和倫理。
學運期間不少人演出了很棒的戲碼,用真實思想行為來展現這些可笑的地方。當教育用的課本教學生「不服從運動」,同時有權有勢者用民主法治這種外在標準來否
定所謂的不服從運動。當保守主義者只在乎自身的幸福快樂,他們把符合他們標準的同道人稱「路過」,把推動社會前進的非同道者稱之為暴民。
打死你這個暴民惡徒,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